法律问答

精确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户口应如何迁回原户口?

2024-01-27 07: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扶贫移民搬迁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迁户口的。易地扶贫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受地理环境的影响无法改变现状的,需要政府协调,分散到异地的人口迁移方法来解决。1、易地扶贫搬迁时:当事人的原籍常住户口在当事人享受该待遇时,会被注销,而在迁入地登记常住户口。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咨询。也可以向当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咨询,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易地扶贫搬迁是通过国家政策扶持,把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群众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居住,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实现迁入地在交通、医疗、文化教育等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恢复,有利于贫困群众创业、就业,逐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法律依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深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习近平总书记就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明确责任、尽锐出战、狠抓实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旗帜鲜明地抓落实,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压实攻坚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打造过硬的脱贫攻坚工作队伍,强化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完善脱贫攻坚督战机制,扎扎实实把脱贫攻坚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获得感,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的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 扶贫搬迁后,农民的原有土地国家不是无偿收回,而是折成其它方面的补偿,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比如:搬迁到城乡结合的区域,分新房,安置工作、或者购买社保。如果搬迁其它区域的(农村居民),再重新分地、分住房,或者安排岗位、购买相应的保险。参考依据《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中的建设要求: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25平方米人的标准(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其中单人单户安置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幸福院、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具体建设方式和标准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法律依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三)深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落实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提高集中安置比例,稳妥推进分散安置并强化跟踪监管,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守贫困户住房建设面积和自筹资金底线,统筹各项扶贫和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剩余390万左右贫困人口搬迁建设任务,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按照以岗定搬、以业定迁原则,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工作,确保贫困搬迁家庭至少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在自然条件和发展环境异常恶劣地区,结合行政村规划布局调整,鼓励实施整村整组搬迁。今后3年集中力量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确保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应搬尽搬,逐步实施同步搬迁。对目前不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优先解决其“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今后可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通过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和有助于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其他形式搬迁,继续稳步推进。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好搬迁群众户口迁移、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心理疏导等接续服务工作,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尽快融入新环境新社区。强化易地扶贫搬迁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法律依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三)深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落实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提高集中安置比例,稳妥推进分散安置并强化跟踪监管,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守贫困户住房建设面积和自筹资金底线,统筹各项扶贫和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剩余390万左右贫困人口搬迁建设任务,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按照以岗定搬、以业定迁原则,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工作,确保贫困搬迁家庭至少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在自然条件和发展环境异常恶劣地区,结合行政村规划布局调整,鼓励实施整村整组搬迁。今后3年集中力量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确保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应搬尽搬,逐步实施同步搬迁。对目前不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优先解决其“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今后可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通过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和有助于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其他形式搬迁,继续稳步推进。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好搬迁群众户口迁移、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心理疏导等接续服务工作,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尽快融入新环境新社区。强化易地扶贫搬迁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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