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乡村公路占用口粮田地怎么补尝

征地补偿
2024-01-27 07: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如果是涉及农村乡村公路建设的道路问题,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是涉及村路的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投诉。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 修路占用耕地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