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和母亲的户口在城镇,父亲是农村户口,孩子可以搬回农村吗?

2024-01-27 08:0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户口迁回农村,可以,但是存在一定的条件。根据最新规定,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有:1、因读书迁出,且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2、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且迁出人在城镇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固定居住场所的3、在农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无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4、居住在城镇但无固定工作跟随父母生活的未婚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法律分析:可以迁回农村。只要满足相关条件的,和普通迁移户口流程是一样的。但是双方在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应该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进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起诉方必须能够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1、但是在当事人的子女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能交验相关的证件及资料;2、而且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出具同意户口迁出(入)的证明的;3、当事人子女的户口,可以迁入农村挂靠,但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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