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子卖给做二手车的人!当时写的是转让协议书!但是现在车的牌子还是我的!如果现在的车子出现什么事故了!请问我有没有责任呢

2019-07-01 20:0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前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其是否有过错来判断。

    1.一般情况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机动车在转让前都是不合法的,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并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现场的勘察。如果交管部门确定你需要承担责任的,不管承担责任的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
    如果确定你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那么就不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了。
  • 可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为依据,直接起诉肇事者。至于对方所用驾驶证本非他本人,可以不用考虑,由被告申请追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