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函会以短信或微信的形式发送给当事人吗?

债务追讨
2024-01-27 10: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律师函不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发出的,它一般会以快件的形式发出去的。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其作用主要包括以下两点:1.信息传递功能,律师函既是向对方传达委托人的意思、和律师的法律评价等信息,也是为获得送达对象的预期信息而制作的。2.心理底限预警功能,通过法律把一封函润色加工后能,够使对方迫于法律的名义的说服,而产生威胁的恐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四十九条诉讼权利义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五十条诉讼和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 律师函是律师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因此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律师函一般是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因为邮寄单可以作为一项证据,并且具有证明效力,专人送达等均无此效果。而且所选择的快递公司基本上都是EMS,因很多快递公司都不敢接这种法律文书。法院邮寄方式也是这样的。律师函本质上就是一个通知,一般都是通知向对方应为什么事情,所以一般是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第四十八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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