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上借钱,签合同时银行卡号是对的,但生效时卡号变了,我该怎么办?

网络借贷纠纷
2024-01-27 12: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2、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3、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4、出借人将特定资产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如果与注册的网上借贷平台签约,可以提供当时的网上借贷合同、流程和流水,都是有效的。如果是与个人签订的网上借钱合同,借钱时最好能够提供视频、语音的信息、转账的流程、对方的身份证照片等。但是,如果以上都没有,法院是支持不了的。网上贷款交易最重要的证据是电子合同,因为电子合同不仅有利于投资者提前了解更多的项目信息,而且有利于问题发生后的追索,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一种重要凭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
  • 可以。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之一: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但是只有转账记录的话,就只能证明你给过他钱,不能证明你们之间是借贷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