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也就是说,我名下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如果我再开一张卡,它会立即冻结吗。也就是说,我名下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如果我再开一张银行卡,会被冻结吗?

2024-01-27 12: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卡被冻结了,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办理一张,但是如果是因执行公务被法院冻结的,重新办理也会被再次冻结。如果是因为其他情况被冻结(如密码输错、银行卡异常交易、透支使用等),可以办理解冻继续使用。若是能够解冻最好是解冻使用,因为一个银行只能拥有一张一级卡。因此对于银行卡冻结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拓展资料:根据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因此,如果您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10%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您其他银行卡的。再次,《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不一定就是犯法。司法冻结的话是有一定的原因的,如果出现异常消费的情况下也是会被冻结的,所以要弄清楚被冻结的原因,才能判断是否犯法。冻结银行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出现过异常交易,可能被银行冻结;2、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银行卡;3、第三方原因造成的银行卡被冻结,一般这种情况下个人银行卡被冻结,有可能是法律办案办案需要,部分特殊情况需要冻结银行卡等。如果解除法院的冻结账户,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帐户是因何被冻结的:1、只要冻结的原因消失(解决)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的申请,法院核查后,属实的,就会解除冻结账户;2、另外冻结账户也有时间限制,到达一定期限,就可以申请解除。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三条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一年。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一百八十七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或者通知当事人。
  • 银行贷款还不上只要法院判定,是可以执行冻结银行账户的。但不会配偶和子女的银行账户,银行只对贷款人或担保人的帐户处理。我国法律有规定,除法院、检察、公安、海关、安全、税务等有权机关外,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按法定程序可以冻结单位或个人账户外,其他任何部门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冻结别人的账户,包括银行。不过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比如某银行贷款合同内有约定,如果逾期超过一定的期限没有及时还款,那么银行有权利冻结客户在这个银行的存款账户。银行卡被法院冻结解除方法:解冻有到期解冻和法官提前解冻两种,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已经履行相应的义务,可以督促原告以及法院尽快解冻。扩展资料:向银行贷款是解决资金压力问题的重要方式,而向银行贷款的,有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两大类,信用贷款的要求是比较高的,以信用作为担保,获得银行的贷款。而贷款人向银行贷款的时候,贷款人与银行一般是需要签订贷款合同的,贷款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银行贷款,如果逾期不偿还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银行可以按《贷款通则》的规定,向贷款人催收债务,一般情况下经三次催收无果的,银行会向法院起诉贷款人。人民法院在银行的申请下,是可以对债务人的银行卡进行冻结的,也可以查封、冻结债务人的其他财产,用于清偿银行的债务。所以贷款人在有能力还款的情况下,最好如期偿还银行的贷款,如果不偿还的,银行会将贷款人不良的信用信息向人民银行报送,贷款人就会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担信用惩戒的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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