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要起诉离婚怎么去办,民政局明天上班吗

离婚
2019-07-01 22:05: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提起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向法院起诉离婚,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须与被告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其他关系如同居等不能提出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诉状中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提交证明合法夫妻关系的证据结婚证等,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相关情况以及相应的证据;
      
    5、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通常会现有双方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够达成合意,则要由双方在满足上述条件是进行起诉离婚。
  •   起诉离婚,开庭后能不能撤诉,转为协议离婚的问题,决定权在法院。如果双方过成了离婚协议,原告申请撤诉的,一般会允许。因此,须先行达成离婚协议,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否允许撤诉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如果是属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应该一次性进行审理,以确定的双方在离婚后各自对该债务的承担份额。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该债务存在争议、或牵涉到第三人利益的,法院也可以先行处理婚姻问题,对该债务不予处理。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另行就该债务提起民事诉讼进行处理。
      另外,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已经对共同债务进行了分割的,该分割仅对夫妻双方有效,对于 债权人而言,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