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跟中介签了合同,把租金押金都交给中介,可是中介没有把钱交给房东,房东知晓后收回房子,中介不退钱给我们,也不给房东,目前被骗金额达两百多万,是属于诈骗还是合同纠纷

2019-07-01 22:3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求收回房屋:
    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
    3.具体金额按照房租金额。
    租房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
    1.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合同未到期,房客提出退房。
    房东可以同意退房、但同时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合同上假如对此有约定的话)。注意是有权,房东可以放弃权利,但是也可以行使权力。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
    因出租人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 如果已与房东有租房合同,对于房屋可能被拆迁的信息,房东应该告知承租人。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双方合同的签订,关系到承租者的利益,并且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出租的。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三)租赁房屋”。
  • 1: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担保合同是以担保主合同债权为目的的,如果主合同债权因主合同无效而不存在,则担保合同也就失去了担保的对象,因而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主合同的无效,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予以确认,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从《担保法》中对“保证”概念的描述,我们知道“补充性”是保证的属性之一。保证债务以补充性为原则。因为保证人是为他人而负担债务,原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也并不因为保证人的介入而消灭,其仍然是原债务的债务人。在一般保证中,除了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之外,债权人在向保证人请求其履行保证债务时,必须提供其已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并且已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仍无果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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