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篮球,不小心打坏了对方的眼镜。现在对方提出赔偿,开始说眼镜1200元,后又说1500元,现说3200元,且无法票。请问:
这个要赔吗?
如果要赔,赔多少钱?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1-28 06:56:05
-
告知对方诉讼解决
-
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
打篮球被对方伤到眼睛的,由于打球是自愿参加的行为,参加活动的双方并不具有伤害故意,不应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但是应当根据
公平原则,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