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庭打官司的程序: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递交起诉状;
2、出庭参加庭审;
3、庭审结束,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领取判决书。
打官司应当注意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要准备相关证据;注意遵守法庭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