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房子的农村贫困户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4-01-30 00:1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申请贫困户的条件有: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 贫困户申请条件如下: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贫困户申请流程是什么1、贫困户提出申请;2、组织入户信息采集;3、提出贫困户名单上报村“两委”;4、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提出的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有关情况后,确定该村初选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5、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扶贫办同意进行公告;6、根据贫困户申请情况,由各乡镇提出贫困村申请名单报市扶贫办审核;7、同时组织开展贫困户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8、经市扶贫办审核通过,进行公告,无异议后,确定为贫困户。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可以。申请贫困户的条件有: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