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卫的职责之一是负责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的检查,严格按规定登记。对于不符合要求进入小区的人员和车辆要进行礼貌的劝阻,对于可疑的情况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确保安全。同时呢,负责管理好进入责任区的车辆,保持道路的畅通,对于车辆要求其有序的停放,检查车辆是否已经上了防盗锁;注意司机和车辆在开车前有无异样,发现可疑的情况要立即取证,以确保其安全。严禁推销、小商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之内,不应当准许装修队擅自进入小区自找“生意”。如果您是外来人员,小区门卫基于小区业主的安全考虑,不开门是合情合理的。若您是小区业主,小区门卫无故不给您开门,造成了您生活的不便,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到小区居委会以及
物业管理中心去反映这个问题,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但小区不开门并没有触犯法律,不构成犯罪。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