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做厨师的,我上个月26号脚在我们店里烫伤的,今天去报销医药费,老板不给,并且说拖得时间太长了,不给报了,请问,这工伤我还能报吗

2019-07-02 04:06: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在单位工作受工伤,在医疗终结之前医疗费用都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可以要求单位报销。如果单位不报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工伤认定后,国家对报销时间并没有限制的规定。  报销具体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报销所需材料: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书面报告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 1、可依法申报工伤;
    2、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员工工伤索取赔偿可分四步进行。
    1、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即可。
    2、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
    3、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安排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单位赔偿。
    4、在仲裁后任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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