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行李箱在交车上,我行李箱丢了

2024-01-30 06: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乘坐客车行李丢失,应找承运人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八百二十四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如果旅客遗失物品时,应及时向站车工作人员反映。客流量较大的车站均设有失物招领处。乘坐火车,中途下车时把物品遗失在车上,应将遗失物品的特征及自己乘坐的车箱,立即告诉车站的客运人员,他们会通知前方停车站。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一百二十三条 
    丢失的行李、包裹找到后,承运人应迅速通知托运人或收货人领取,撤销一切赔偿手续,收回全部赔款。如托运人或收货人不同意领取时,按无法交付物品处理。如发现有欺诈行为不肯退回赔款时,可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追索。
  •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的,应当确认丢失货物的名称、数量、时间、价值等具体信息;应当确认货物丢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确认责任。即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第三人造成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四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依照本章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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