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不是父亲亲生的,可以办理出生证明吗?

2024-01-30 10: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孩子出生证明是不需要父母的结婚证的,只需要孩子的父母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即可,一般是由孩子出生的医院出具的,如果是孩子出生时没有办理出生证明的,此时就需要由孩子的父母双方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不能,必须要父亲和母亲的身份证。办理出生证明流传如下:1、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但出生地在我区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4、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 没有离婚和别人生孩子可以办理出生证明,正常来说,在医院出生的孩子都可以办理出生证明。并且这种情况属于非婚生子,应当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之后,才可以在之后给孩子上户口。《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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