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没有对方的银行卡号和名字可以追回被骗的钱?

网络诈骗
2024-01-30 10: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被诈骗有对方银行卡号和名字有很大可能追回,前提是第一时间报警。知道相关线索可以报警,警察会立刻帮忙处理,会尽快追回受害者的钱财。如果对方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元,达到立案标准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诈骗有对方银行卡号和名字有很大可能追回,前提是第一时间报警。知道相关线索可以报警,警察会立刻帮忙处理,会尽快追回受害者的钱财。如果对方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元,达到立案标准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钱被骗了有对方银行卡号是否能追回,需要及时报警,之后才能知道可不可以追回。确定了损失之后,必须尽快报警,切不可再联系网络诈骗者,防止二次受骗,有的受害者扣回损失心切,未经报案便私下联系网络诈骗者,并且轻信了其提供的退款、退物的谎言,二次受骗,使损失进一步扩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