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买卖合同已签没收到款可以退吗

房屋买卖
2024-01-31 05:0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是否能退款
    1、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如果依法解除或者协商一致解除,应当退款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3)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
    第一款、第二款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多久可以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不能无故解除,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情形是
    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但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可以退的。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表示合同成立生效。但是由于银行不发放贷款,买房人很难支付房款,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双方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这种属于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买房合同没签可以退。
    一般在以下情况,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若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
    但是如果是自身原因,若无约定,可以和开发商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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