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能迁回娘家么

2024-01-31 05: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出嫁的女儿在离婚之后的户口是可以迁回娘家的,也可以直接迁出原来的户口办一个新的户口本。针对离异一方没有迁移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回娘家,带齐离婚协议、离婚证、户口本和同意迁入的证明以及迁移申请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嫁出去的女儿,户口也随之迁出。后又想把户口迁回娘家,这约娘家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同意,如同意迁入,便能开出准迁证明,才能办理相关迁户手续,但如果人家不同意,拿不到准迁证明,这个户是很难迁回的。

  • 1. 只要你娘家所在的村同意接收,你所在地的镇派出所同意你迁移,就可以转回你娘家,与你是否自己单独立户没有关系。
    2. 一般情况下,出嫁的女儿如果户口已经迁走,在离婚后虎口无处安放时,才可以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迁移落户。
    3. 户口政策各地差异很大,出嫁女儿的户口是否能迁回娘家,请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给出的答复才是最准确的回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