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取保候审后怎样处理取保候审结案

取保候审
2024-01-31 06: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后结案一般根据案件情况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1.取保候审到期后,如果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将保证金退还给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到期之前检察院应当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2.被取保候审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会开庭审理,作出相应的判决。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 取保候审结束后案件的处理: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


    拓展资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取保候审的案件结案流程如下:
    首先,取保候审到期后,将会被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其次,取保候审到期后检察机关尚未起诉,并且经侦查无罪的,可以解除取保候审。
    这时候,当事人可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答复,可要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最后,取保候审后未结案,并且检察机关已经提起诉讼的,那么会变更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