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房产过户要双方都到场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31 07: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产权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提交免征契税申请,房管局发放过户回执,领取已更名的新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离婚后房子过户是否两个人到场,要看房票上的共有人名字而定。房票上的共有人的名字,是两个人的,房子过户必须双方都到场,离婚后房子已经归一方所有,且房票上的持有人也改为一方名字,房子过户是不需要双方都到场的。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后夫妻的房产一般按照如下的方式进行过户:
    1、就房产过户起诉后,确认财产权属的,当事人应持生效裁判文书,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
    2、就房产过户协议后,确认财产权属的,当事人应持离婚协议、离婚证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