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需要退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社会保险
2024-01-31 07: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原籍户口簿;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住房公积金可以退。申请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到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需要以下材料才能提取退休后住房公积金: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复印件(一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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