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可以主动放弃
继承权的。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开始后,
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继承人到期未作出相应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
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