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医院摔倒骨折,医院有什么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31 09:46: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这要看病人的病情来定,如果是精神疾病,医院是要负责任的,但如果是其它的疾病,医院一般是没有责任的,但对于一级护理的病人,医院是有责任的。其它的情况医院一般没有责任,因为医院不能控制病人的行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具体视情况而定。申请鉴定或者报警,从而确定责任划分。在医院发生医疗损害时,若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医院不同意赔偿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