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2024-01-31 10: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需要如下手续及材料:
    1、协议离婚的,需要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等手续,需要本人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离婚协议等材料;
    2、诉讼离婚的,需要本人提起诉讼,缴纳诉讼费、提交起诉状及证据、参与诉讼等手续,需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证据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的手续:1、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局申请办理;2、符合离婚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3、所需材料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的手续:1、原告持起诉状到法院起诉;2、法院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判决;3、所需材料为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的手续:1、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局申请办理;2、符合离婚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3、所需材料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的手续:1、原告持起诉状到法院起诉;2、法院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判决;3、所需材料为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