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们离婚时抚养费协商订好,另外有写教育费、医疗费一人一半,是不是可以抚养费与教育费分别要求对方支付?

离婚
2019-07-02 08:45: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律强制义务,当事人不得约定;而且,抚养权的真正权利人是子女,而不是任一方父母,故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不得通过约定来排除子女的抚养权利,否则是无效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夫妻共同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一般平分,适当照顾为家庭付出较多的女性和弱者。
    2.至于这种协议有时得到民政部门的批准,则只能说明,
    一、民政部门人员的法律水平的确没有真正法律人员那么精深;
    二、此种争议问题其他部门或法律人员无法给出肯定答案;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受法律保护,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