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人参与了一次打架,不是主犯被判故意伤害罪13年,感觉判重了,已经服刑六年了还能起诉吗

刑事辩护
2019-07-02 08:51: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属于刑事案件,必须报警处理,有检察院提起诉讼,在刑事诉讼时,伤者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2、如果故意伤害达不到轻伤以上,则不能构成刑事犯罪,伤者可以直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
    3、不管提起什么诉讼,首先需要保留证据
    1、打人的证据;
    2、医疗的证据;
    3、鉴定材料;等

  • 1、故意伤害罪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2、已满十四周岁的对暴力犯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只要监护人能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的,可以争取缓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 非法拘禁罪致人轻伤,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构成故意伤害,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另根据关于办理故意伤害案(轻伤)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规定:故意伤害案(轻伤)在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或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案件系因民间纠纷直接引起的;
    (二)当事人双方和解,自愿就民事赔偿形成书面协议并已执行,被害人书面要求或者同意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
    (三)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已经消除的。当事人不得因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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