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的勾引我老婆,我家庭破离了

婚外情
2024-02-01 03: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进行协商处理
  • 女方是受害者,离婚时可以积极搜集男方有过错的证据,要求男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
    1、夫妻一方长期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被发现后经过批评教育还不思悔改。
    2、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经教育无悔改表现,另一方不谅解的。
    3、夫妻一方赌博、吸毒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