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超市自助结账处漏扫商品七次大概

2024-02-02 03: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由谁扫码的?具体出错过程是怎样的

  • 1、超市自助结账故意漏扫算是盗窃。
    2、在超市购物利用自助机结账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多次采用对部分商品故意不扫码的方式,暗中窃取超市商品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且若在长达半年多时间内先后盗窃超市内商品二十余次,虽盗窃物品价值较小,但次数较多,符合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的“多次盗窃”的认定标准,且不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应判处刑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超市自助收银机漏扫被发现,属于盗窃的行为,如果有多次,属于多次的盗窃行为。
    2、偷东西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进行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可以进行刑事拘留,而盗窃罪立案的数额是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