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工伤事故是9级,还没有得到赔偿,现在还在原企业工作,但是企业说要我积极离职才能赔偿,有效吗?一些企业即将破产。如果我不申请退出工厂,我能得到工伤赔偿吗?我能得到其他赔偿吗?不知道该怎么办,自己的工伤事故九级,还没有得到赔偿,现在还在原企业工作,但是企业说,要我积极离职才能赔偿,有效吗?一些企业即将破产。如果我不申请退出工厂,我能得到工伤赔偿吗?我能得到其他赔偿吗?不清楚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4-02-02 07: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如果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而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过失性辞退外,不得随意与患工伤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即使没有达到等级也能得到一定的赔偿,最起码医疗费营养费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都应当是有的。工伤的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以及公司赔偿。
  • 工伤职工主动离职的,一般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如果是因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则能得到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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