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辆轿车从北往南直行,一辆电动车从西往东直行,两车在十字路口相遇,南北路的路中间有黄色虚线车道标线,东西路上没有任何标线。两条路都是双向通行道路,没有其他交通信号灯或指示牌。 请问依照交通法规哪辆车优先通行?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02 07: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 要根据现场判断的

  • 1. 依据双方行驶的方向和是否主次道路之分。左车让右车,次要道路车让主要道路车,一般按这个规定定责任。但是最终的认定结果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判定。
    2. 任何道路路口的通过速度都不得超过60公里。
    3. 无信号控制路口,应停车瞭望,让右车先行。
    4. 行驶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是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后方直行车辆让前方转弯车辆先行。
    5.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左方道路车辆让右方道路的车先行。
    6.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