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顺德区办理特定门诊需要什么资料?

2024-02-02 08: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门诊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门诊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院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住院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费用总清单,需盖医院章,出院小结;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一、门诊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门诊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院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住院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费用总清单,需盖医院章,出院小结;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法律分析:
    一、门诊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门诊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院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住院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费用总清单,需盖医院章,出院小结;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