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带学生进厂合法,但是带领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进厂是不合法。根据司法实践,职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身份可认定为劳动者,从这个意义上讲,学生们有可能跟实习单位建立一种类似
劳动关系。学生在实习之前应主动要求与学校、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对工资薪酬、休息休假等权益进行明确约定,同时对于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承担也要进行明确,以便于事后救济。顶岗实习是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学生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第七条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以下合作:(一)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二)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实现人员互相兼职,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三)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四)以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合作创建并共同管理教学和科研机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及学生创新创业、员工培训、技能鉴定等机构;(五)合作研发岗位规范、质量标准等;(六)组织开展技能竞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优秀企业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合作方式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