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后个人的债务如何处理

2024-02-02 09: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破产后债务的处理是: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破产后债务的处理是:企业破产人全部财产能够偿还债务的,应当全部清偿;若是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等债务之后,不足以清偿破产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申请个人破产后债务应当清偿。个人破产后债务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经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后,债务应当予以清偿;
    3、对于破产清算后无力偿还的,企业注销后可以不再偿还。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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