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媳妇去年和一个小额贷款公司五分钱的利息贷了十万块钱,签订的是半年合同,到今年六月份到期,到期后因为手头紧只还了对方五万块钱的本金后又付了对方一个月的利息,这又过了一个???钱还没筹到,利息钱也没有,然后对方就把我和媳妇起诉了,对方还扣留了我一辆车,请问他这个利息合法吗,

2019-07-02 10:55: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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