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丢了我的东西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2-02 10: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知情丢掉别人的东西需要赔偿正常情况下,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处理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更加不能以自己的主观意念来判断别人对物品的价值。所以,丢掉别人的物品,不管是否知情,都要赔偿。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106条、公民法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其它义务应当承担责任公民法人因为过错导致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他人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应当承担责任没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承担责任131条、受害人对于损害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责任综上所述,公民并非主观故意的损坏他人财物应当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但是事情结果的发展往往是多因一果,如果案情的客观事实为受损害方的财产所有权人对于自身财产受到损害也有过错那么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此种情形之下非主观故意损坏或者丢失他人财产的公民就应当减轻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这也是司法的原则。
  • 丢东西可以报警,自己遗失东西也可以报警,警察会根据相关证据帮助查找。一般遗失物品能否找回,要视情况而定的。如果纯粹是因为自己过失而遗失物品的话警方原则上是可以不予受理的,但如果遗失物品遭到捡拾人的侵占且拒绝归还的话则可以向警方报警申请立案,通过法律途径找回自己的物品。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这时可以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丢失东西多少立案丢失财物2000元以上可以立案。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 法律分析:当然能够报警。丢失东西了属于自己的东西是可以报案处理的,达到立案标准的时候,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限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