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诉讼, 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 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此外, 劳动争议的诉讼, 还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 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
实行劳动争议诉讼制度, 从根本上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 以法的强制性保证了劳动争议的彻底解决。同时, 这一制度也初步形成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司法监督机制, 对提高仲裁质量十分有利。
此外, 还较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 给予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以求助于司法的权利。
劳动争议的诉讼, 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