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抽烟被老师发现了怎么办

酒驾醉驾
2024-02-03 07: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立即报警解决
  • 行为人无烟草证卖烟的,一般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或者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上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每个省的都不同,比如上海市,禁止吸烟的场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除前项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等。法律依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六条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
    (二)除前项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学生宿舍、餐厅等室内区域;
    (三)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的室内外区域;
    (四)除前项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五)体育场馆的室内区域及室外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
    (六)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档案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
    (七)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
    (八)公用事业、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
    (九)商场、超市等商业营业场所;
    (十)电梯及其等候区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