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交了300元押金,辞职了。300元押金不退还。违法吗?

2024-02-03 09: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不需要交押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要求劳动者交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试用期期间,如果辞职了,根据劳动法双向选择的规定,公司应该退还辞职员工的押金。而且根据劳动法,公司就不应该收取押金。
  •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