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婚前隐瞒癫痫病,我可以申诉离婚吗?我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今年都是四岁,如果离婚小孩会判给我一个吗?

离婚
2019-07-02 12:4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常情况下,依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未治好前是不宜结婚的。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进行与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依照法律规定婚姻自主,在不隐瞒不欺骗,对方自觉自愿的情况下,特别是不常犯病且病情不严重的,是可以结婚的。
    但是隐瞒婚前病史并且婚后尚未治愈,如果另一方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这一做法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之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非常谨慎。如果夫妻双方有两个孩子的,不会简单将孩子的抚养权平均分给父母一人养一个。而是按照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如抚养能力,孩子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等。
      男方和女方各抚养一个孩子的,也应该根据条件对另一个孩子给付抚养费,因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