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在工地工作,2023年11月2日从架子上坠落,左脚脚踝肿一大片,尾椎骨疼痛,经医院检查,说无大碍,开了一些药,回家冰敷,由于活没干完,休息了20天,又去工地干活,后来尾椎骨一直疼痛,去医院复查两次,说需要做康复理疗。工地目前给3000块钱。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希望得到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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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就医。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职工事发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向劳保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1年内向劳保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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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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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的,首先应该进行工伤认定,认定申报由单位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如果单位不申报,你也可以自己在一年内进行申报,如果需要治疗休息,停工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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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