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建筑公司上班,我十一月工资还没开,我想离职,今天想把十一月十二月工资取出来,到单位说没交接完,连十一月十二月的工资都没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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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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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时间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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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