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租车我是担保人,但他把车抵押出去了,一年多了租车方才找,然后报了警,我朋友被抓,我现在怎么办,会不会有刑事责任

抵押担保
2019-07-02 16:56: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租赁公司的车,对车辆是没有处分权的,非法抵押是诈骗行为,情节严重可能会涉嫌诈骗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要看你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了何种担保形式,据具体情况确定应承担的责任。担保分为两种形式,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如果是连带担保则你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一般担保你有权要求对方起诉你的朋友,在你的朋友无力赔偿的情况下才有你承担责任。
    一般担保指的是,合同约定先由你朋友承担责任,承担不起才有你承担。
  • 用租来的车抵押的,一般情况下,抵押车的金额一定超过5000元,那么就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定罪量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可以高利贷一方协商。 担保人给借款人作担保,向高利贷作担保的同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第一,超过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第二,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这种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因为生活性借贷只是用于消费,不会增值;而生产经营性借贷的目的,在于获取超过本金的利润,因此,它的利率应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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