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从6月份开始在工地做工,半个月前就做完了,老板一直不给拿钱结账,我们该怎么办,平时还经常说做完就拿钱,可是现在都完工半个月了,还是不把账结了,叫我们先回家,等年底前把钱打在卡里,但是我们不想等打卡里,老板说话有点靠不住,说是要把最后一层木板拆掉才拿钱,拆完了也没有拿完钱,也是说要打到卡里面,这算不算拖欠工资呀,请您尽快帮忙解答,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02 18:00: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对方一直没有执行,你随时可以上院申请强制执行,关键是要提供单位的财产线索;
    2、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法院有现成的表格;
    3、你需要向法院提供单位的财产线索,这才能防公司赖的,法院直接从公司的财产里面扣;
    4、你的钱要不多,单位没有精力去注销公司,再者对公帐户的注册金是不可能全部取出来的;
    5、直接去申请强制执行吧,别再跟公司私下周旋了;
    6、只要你提供了财产线索执行下来会很快。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讨薪?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两种情况:

    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注意: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未经劳动仲裁,就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