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叉车撞了,脚趾头骨折了,当天还没有报警,去医院打了石膏,没有住院就回家了,现在他们要求私了,这个大约要他赔偿金多少钱合适,我是一个寡妇,上有老下有小的,全家就靠我自己养,我自己一个人在外地,当时自己也懵了,现在去报警,住院还有用吗。

2019-07-02 19:0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到事故伤害前十二个月平均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原则上就按 当地社平工资或是实发工资算)。
    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应该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财产损害赔偿可以私了,只要双方都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合法有效,双方可以就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进行核对然后协商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
    私了是最高效的解决办法,在发生财产损害纠纷后建议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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