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半夜12点,一老头从窗户爬到我房间么了我下身,但是当时我没有报案,和妇科做鉴定,但是隔壁的邻居看到他从我窗户爬进来的。我是到他强奸未遂,还是猥亵妇女,这些证据能不能定罪

刑事辩护
2019-07-02 20:26: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直接报警110或者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即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证据由公安机关调取。当事人提供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强奸妇女的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强奸,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强奸;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强奸;假冒治病强奸妇女;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等。
  • 与强奸犯罪事实有关的物证,人证等。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n《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n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n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n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n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n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n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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