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3年,我住在一家精神病院,和谈了半年的女朋友分手,骑着电动车,强迫女人回到住处,被女人告强奸?是强奸罪吗?能判多少年?非常感谢。

暴力犯罪
2024-02-13 01: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被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那么就属于涉嫌犯罪了;强奸罪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提供帮助。
  • 你好,涉嫌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你好,已经进入法庭审理了吗?强奸罪一般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虽然对方是智力有问题,但是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都定性为强奸,满75周岁的老人犯强奸罪才会从轻处罚。具体判多少年要经过审理,双方充分辩解之后才能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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