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赡养老人可以起诉,请问不抚养子女可以起诉吗?

2019-07-03 05:23: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的赡养义务与子女及父母的户籍状况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探望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在将子女的监护权判给一方,法律赋予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 抚养孩子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如果你有经济能力,可以随时要求变更扶养人.
  • 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该条文明确指明了子女有法定赡养父母的义务以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救济方式: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能由父母自己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来支付赡养费,而不能是由其他子女来起诉不履行义务的兄弟姐妹。
    司法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 离婚协议书写了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不抚养是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抚养方的抚养能力可以保障子女所需费用,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子女全部抚育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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