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给了情人钱,我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2-14 07:1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丈夫送情人的东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的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是具有平等的处理权的;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情况下就不能要回。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情人受赠的东西是丈夫用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的,那么妻子有权利要回丈夫赠与给情人的东西,因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是具有平等的处理权的;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情况下就不能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丈夫赠与情人的钱妻子可以要回来,如果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夫妻双方都具有处理的权利,一方不得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如果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其配偶有权要求撤回赠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