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速上前车坏了,停在行车道两个多小时,没有放警示牌开双黄灯,导致后车追尾,请问一下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2019-07-03 08:18: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汽车发生连环追尾,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是高速路面上的连环追尾。一般情况下,五车以上连环追尾,第一辆车通常情况下没有责任,最后一辆车基本会被判定负主要责任。
    当然,这并不是“铁律”,如果追尾事故由第一辆车违章驾驶,比如:高速违规倒车、强行变道等原因造成,那么第一辆车也会被被判定有责。
    连环追尾事故在5辆以上的事故,事故可以分割成单一事故就按双车事故进行判定; 如果多方陈述有出入,则通常按照“后车赔偿前车车尾、同时赔偿自己车头”的原则进行赔偿认定。
    如果出现复杂情况,则按照实际情况认定追尾责任。
  • 车辆追尾保险公司赔偿:先从交强险来赔偿,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交强险的保额内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赔偿。
    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 、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当理赔超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就需车主承担。
    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 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较常见的车损:碰撞、倾覆(翻车)、自然灾害等(冰雹、暴雨、爆炸等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 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车追尾责任,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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